城事淮安人速看本月起,社保缴费基数
据了解,7月1日起,我市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其中,市区(市直、清河、清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新城、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月缴费工资下限为元,其他县区为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按元执行。
据介绍,参保人员一般应按照参保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保基数,按比例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收入太高和较低的参保人员,则要按照人社部门发布的上限和下限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年度缴费基数下限与年持平,上限按照省的规定做了调整。
小编同时了解到,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元。比起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要高出元,意味着这期间的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计算也相应提高。
(文字:刘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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