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19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工作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安居保障工作的意见》(淮人才〔〕3号)和《关于印发〈淮安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淮人才办〔〕19号)精神,现就做好淮安市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标准
(一)在我市全职工作或创业成效明显的“两院”院士、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省“双创计划”等杰出人才,可申领最高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入选“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来我市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且作出突出贡献,可分别申领最高60万元、50万元、40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我市主导产业企业全职引进或在我市创办企业(主导产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技师)、中级职称人才,可分别申领15万元、10万元、8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我市主导产业企业全职引进或在我市创办企业(主导产业领域)的博士、硕士、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分别申领10万元、8万元、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五)我市非主导产业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硕士(副高级职称、技师)、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入选“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的,可分别申领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购房补贴。
(六)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硕士(副高级职称、技师),可分别申领8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申请材料
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时须准确填写《淮安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人才兑现“购房券”时须准确填写《淮安市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
三、受理审核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我区纳税单位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核查申请人入选人才项目、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职业技能、社会保险缴纳,以及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台港澳居民居住证》等填报信息,请各相关单位,于年12月19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淮安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淮安市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淮安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淮安市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汇总表》报送至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四、资金发放
购房补贴发放人员名单由市人才办审批确定后在淮安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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