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
淮安市青少年宫是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安团市委”)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专门面向青少年开展社会教育和校外活动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办公地址位于清江浦区人民北路8号。为适应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师资力量,经淮安团市委书记室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淮安市青少年宫音乐(声乐)教师1名,音乐(中国舞)教师1名,美术教师2名。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年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8月24日至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具有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和年、年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有关规定,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在资格复审环节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先上岗的上述毕业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须约定12个月试用期,并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并签订合同。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
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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