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环卫市场化项目招标,年费预算14,3

环境司南:专注环卫市场化

4月30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受淮安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淮安市环卫市场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每年采购预算为14,万元,项目合作期8年(采用“3+2+3”模式)。

(一)项目背景

根据淮安市人民政府1号文中下达的中心城市建设环卫市场化项目的工作要求及市政府6号会议纪要的具体要求,计划对清江浦区和经济开发区78平方公里范围内环卫市场化项目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工作。目前已经成立了环卫市场化领导小组,完成了考察调研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范围内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进行了工作量的核定。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项目范围内道路综合清扫保洁(包括各级道路保洁、绿地保洁、广场游园保洁、除雪及重大活动节日应急保障)、绿化带捡拾、墙到墙之间所有构筑物和构建2米以下范围内及路面和各类设施小广告清理、护栏清洁、公厕卫生保洁及设施维护、垃圾转运、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垃圾容器保洁及运营维护、绿地保洁、广场游园保洁等环卫保洁服务。(三)项目每年采购预算本项目每年采购预算壹亿肆仟叁佰肆拾贰万伍仟叁佰元(含税),具体各项预算限价如下:

(四)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采用“3+2+3”模式,全部为运营期。即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限届满三年之日止为第一个3年,第一个3年中每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经采购主体和监管部门同意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双方可续签合同,合同期为2年;在2年服务期内每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经采购主体和监管部门同意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双方可续签合同,合同期为3年。(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包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或类似描述的内容。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开标活动开始前现场书面承诺)(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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