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盱眙一包工头向省纪委实名举报盱眙县多
江苏省纪委、省信访局:
我叫程泽刚,家庭住址:淮安市盱眙县管镇镇叶岗村倪庄组40号,身份证号码:,手机:。我向你们反映关于盱眙县财政局、盱眙县农工部、盱眙县招投标中心互相勾结买卖工程项目一事。
年6月,盱眙县财政局和盱眙县农工部委托盱眙县招投标中心对“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进行招标。最终,连云港圣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元中标,负责第八标段(兴隆、淮河段)工程的建设。
连云港圣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涵
该公司中标后以同等价格将工程转包给盱眙人梁学兵,并收取2%的转包费。梁学兵拿到工程项目后又将其转包给我,但要先支付9%(.46元)的好处费,并承诺财政局、农工部和招投标中心由他去打点。7月15日,我先付了15万元好处费给梁学兵后,他将该工程项目交给我了。
我接到工程后经多方筹资组织人员、材料,于年7月18日开始动工,在规定的60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工程交付后,我让梁学兵按合同规定支付60%工程款,他多次推诿不肯付款。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找了发包单位:盱眙县农工部协调处理,而农工部领导却不肯出面。我向盱眙县政府办进行了反映,并请求协调,县政府办联系了农工部后农工部部长陈渐垒和副部长王公新打电话联系了梁学兵和杨小全(监理公司),经他们处理后要求工程款从元降到了元。由于工人和供货商天天向我催款,我也只能同意。
在杨小全(监理公司)、农工部副部长王公新、兴隆乡和淮河镇分管领导签字后,县财政局将元的60%,也就是元转账给了连云港圣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扣除2%的费用后将其余部分付给了梁学兵,但梁学兵还是迟迟不肯付款给我。我又去找县农工部,他们说我把事情向县政府办反映后搞的太透明,很多人都知道了,不愿意再出面处理。在我和工人多次前往的情况下,农工部才出面处理问题。梁学兵分七八次付给我元,并称这其中包含我先前给他的元工程打点费。工程尾款还是迟迟不肯付。
年11月18日下午,我去县农工部找到了陈渐垒部长后,他让王公新副部长喊来了梁学兵和杨小全(监理公司),在农工部办公室要求我签下霸王协议:按万元工程款付款给我,不得再向上级部门反映,否则一分钱不付!王公新副部长还承诺:如果可以的话,工程尾款在七个工作日内给我结清。结果七个工作日后,我一分钱也没拿到。
年春节后,我找县农工部要求处理尾款问题,县农工部联系了县财政局两位领导以及连云港圣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年2月20日在上岛咖啡(陈渐垒、王公新、梁学兵均在场,还喊来了我部分债主)再次逼我签霸王协议,按9273.85元工程总价结清尾款,否则一分钱不付。如果我向上反映,自愿支付违约金20万元。现场债主逼我还款,我被逼无奈,只能签下协议。
以9273.85元为工程总价签定协议结清尾款
年3月8日,我将此事向盱眙县纪委了进行了反映,县纪委称三个月内给我回复。6月12日我向县纪委询问处理情况时,县纪委称情况复杂,要延期一个月。我又向省信访局进行了反映,省信访局回复我已经转交给淮安市纪委处理。我又联系淮安市纪委,市纪委说正在督促盱眙县纪委尽快处理。
年9月13日,我到南京向省信访局询问情况,省信访局让我整理好材料后向他们提交。盱眙县纪委知道这一情况后,尤传波主任打电话和我联系,要求我不要上访。电话中我情绪比较激动:“如果再不解决我工程款问题我就烧.公交车”。尤传波听到后将电话录音交给了公安机关,当天我被盱眙县公安局从南京带回了盱眙,并行政拘留七日。这一点我确实做错了,不应该说这样的话。在我被拘留期间,尤传波到拘留所安慰我说:“好好改造,等你出来后县信访局和县政法委会立即给你解决工程款问题”。结果,我从拘留所出来后找到县信访局和县政法委,没想到两个单位相互踢皮球。
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被行政拘留7天
年9月25日,是盱眙县县长接待日,我当场将情况向朱海波县长进行了反映,朱县长叫来了农工部部长陈渐垒前来处理此事,结果还是不了了之。我们农民工数十万元的血汗钱就被这样一层层剥削了!
年11月3日下午,我接到了县纪委林主任的电话,让我去一趟。在他办公室时他回复我说:“这个事牵扯到财政局、农工部、招投标中心、兴隆乡和淮河镇一共20多人。目前,该处理的人都已经被处分了,县农工部部长陈渐垒已经被处以党内警告。
年12月6日,我再次来到了省信访局,淮安市驻省信访局王局长接待了我,期间,王局长电话联系了盱眙县纪委尤传波主任询问情况,电话中尤传波称:“目前,相关人员还没有被处理,事情刚开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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