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关于人事档案流动管理服务,你

近日,人社部印发了《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社部人力资源市场司负责同志就《通知》具体措施及抓好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一起来看一下吧!

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社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管理(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据统计,截止到年底,全国各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共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万份。

《通知》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出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马头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推进这项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要求和部署,今年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对人社领域内大力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规范和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探索创新公共服务方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人才从国有单位流向中外合资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为给这部分流动人员提供包括档案管理在内的人事关系托管服务,人才流动服务业务应运而生,对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市场化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流动人员数量较大、流动性较强,在其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仍然存在手续繁琐、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与流动人员的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尚有一定差距。为此,我们就进一步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研究,制定出台了这个《通知》。这是落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具体措施,是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方便流动人员的一项务实举措。

《通知》明确了哪些便民利民措施?

《通知》以更好服务流动人员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档案管理服务中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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