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事业编制63人淮安市教育局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淮安市实验小学、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淮安小学、淮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淮安工业园区实验学校是淮安市教育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淮安市实验小学幼儿园、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幼儿园、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幼儿园、淮安市越秀幼儿园是淮安市教育局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淮安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名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46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63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淮安市教育局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年12月21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淮安市教育局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淮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淮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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